伊比利亞現代世界奴役的先例

羅馬帝國廣泛使用動產奴役來進行勞動,可以隨意處置的私有財產,《賈斯丁尼典》明確規定了奴隸的地位,但未規定奴隸的種族或種族。隨著基督教的興起,奴隸的地位並沒有改變,但奴隸卻要converted依基督教。基督徒被禁止奴役基督徒,但這種做法仍然存在。隨著伊斯蘭教的興起,以及在八世紀征服了大部分伊比利亞半島,其餘的伊比利亞基督教王國的奴隸制下降了。穆斯林抵制conversion依基督教,他們沒有奴役信徒。拉丁基督教逐漸減少了基督徒同胞的奴役。當西班牙基督教徒試圖收復失去給穆斯林的領土時,征服對他們對奴役的理解產生了影響。被征服的穆斯林被奴役理由轉換和包容,但穆斯林俘虜常常被提供回其家庭和社區以現金付款(重新定居)。十三世紀的法規,即阿方索的"學徒"(Siete Partidas)"有學問的人"(1252–1284)規定了可以被奴役的人:那些在正義戰爭中被俘的人;被奴役的人。被奴役的母親的後代;那些自願將自己賣為奴隸的人,並指定奴隸受到主人的良好對待。在當時,這通常是家庭奴役,是外派成員的臨時條件。此外,作為奴役的正式參數,Siete Partidas也以同樣的方式做出了價值判斷,並指出"這是任何人都可能因人類墮落的最基本,最可悲的狀況,而人類是所有上帝造物中最自由的貴族,從而成為其他人的力量,他可以與他一起完成他所希望的任何財產,無論是居住還是居住的財產。死的。"

圖像622A | 法國,1750年| JF Lepage / Attribution-Share Alike 3.0 Unporte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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مؤلف : Mikael Eskelner

المراجع:

تاريخ العبودية: من العصور القديمة إلى الاستعمار الإسباني في أمريكا

العبودية في الإسلام المعاصر وفي المستعمرات الأمريكية السابق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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